財稅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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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注冊公司時對注冊資金有什么要求?
根據《公司法》,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時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。現在普通公司注冊資金是認繳制, 2014年3月1日國務院對相關制度進行改革,改革后企業可以先注冊然后在默認有效期內(20年)繳齊注冊資金,按照股東投資比例向銀行賬戶匯入相應比例款項即可(匯款時需要注明入資款)。
2、企業不按時報稅、不經營且沒注銷會產生什么影響?
(1)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;
(2)法人代表不能辦移民;
(3)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;
(4)公司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1萬元;
(5)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;無法乘坐飛機和高鐵;
(6)長期不申報稅收,稅務局會上門檢查;
(7)長期不申報稅收,發票會被鎖機;
(8)工商信用網對進入異常名錄的企業進行限制,如:不能銀行開戶、進駐商城等;
3、為什么部分商標要指定顏色?
不同顏色的運用可以搭配出不同的特殊商標,注冊商標時就要指定顏色。如果其他人在同種或類似商標上使用相同顏色搭配,會造成視覺上的近似,從而對顏色的指定,可以對商標相關內容進行保護。但應當注意的是,有些顏色是不能受到專用權保護的,指定顏色后,在商標注冊與使用過程中,顏色的運用也會受到諸多限制,需要謹慎考慮。
4、注冊商標時哪些內容是不能用作商標的標志的?
在商標注冊時有許多符號是不可以做為商標的標志的,如國家名稱、國旗、國徽、軍旗、勛章、國際組織的名稱、旗幟、徽記、具有民族歧視性以及有欺騙性的標識、具有其它不良影響的內容、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、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等通常禁止作為商標。